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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及第四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创建时间:2005-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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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质监特〔2005〕126号 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及第四季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保证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并做好2005年第四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1、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根据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检查活动中要对风景旅游区、宾馆饭店、商场、机场、车站、公园等人口密集的公共聚集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开展重点检查。检查的内容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是否落实、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设备的检验是否合格、警示标志是否完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和装备是否演练等。 2、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检验计划配合这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对检验周期到期的特种设备以及"十·一"黄金周期间拟投入使用的新设备,要根据使用单位的申请,及早安排检验计划,确保检验工作质量;要保证重点场所设备定检率达100%,对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各使用单位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营运单位应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应急措施可靠、有效。 4、各地质监部门要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应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省局报告。 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九月二十五日前将本单位值班表传真至省局特设处,并在十月十五日前将检查活动的结果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 二、狠抓薄弱环节,把第四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季度是特种设备事故多发季节,做好四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尤为重要。各地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危化品气瓶专项整治、危化品罐车专项整治、"土锅炉"专项整治等活动,有针对性地部署本地区安全监察的重点工作;对各类特种设备事故要抓住不放,举一反三,坚决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把遏制和减少事故的措施落实到实处。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附件:2005年"十·一"黄金周省局特设处值班表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监察 通知 抄送:本局局长、主管副局长,特设处,存档。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局办公室 2005年9月16日印发 附件: 2005年"十·一"期间省局特设处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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