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省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政策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我所实际,经所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减收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措施。 一是减收范围广泛,涵盖省特检所检验责任区内的特种设备各类法定检验。二是减收条件清晰,下次检验日期在疫情防控期间,并且完成报检和现场检验工作,已出具检验报告的特种设备。三是减收标准明确,执行《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文件精神,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按原收费标准的50%收取。四是持续时间较长,该措施自2020年2月18日起执行,至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解除疫情防控公告当日结束。期间如有相关政策变化,省特检所将作相关调整。目前,相关文件已全部发放到省特检所各责任区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管理部门,并在省特检所业务部门等显眼处张贴,确保受益对象熟悉减收措施。下一步,省特检所将严格按照减收措施开展工作,惠及全体受益对象,切实把检验工作做实做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海特检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