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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环境保护督查文件要求 开展燃煤锅炉督导检查工作 点击量: 创建时间:2019-04-12 |
按照《青海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要求,2019年4月11日,由省、市市场监管局、省特种设备检验所、中特院青海技术中心的4名负责同志组成督导核查组,对西宁市燃煤锅炉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实地核查。 本次核查工作,省特检所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部门,突出重点,对照燃煤锅炉拆除清单,现场核实已拆除燃煤锅炉情况,实地约谈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了解燃煤锅炉整改工作进展,对核查时发现的问题提供技术性分析指导。 在对燃煤锅炉整改情况实地核查中,督导组要求使用单位落实责任义务,限期内完成不符合要求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并加强拆除过程中安全防护、污染防治等措施,配合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下一步,督导组将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处理,进一步做好全市范围内燃煤锅炉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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